
摘要:
德州医疗记录销售税要取消了,不过现在还只是草案。州审计长 Don Huffines 10月28日发新闻稿,请德州人对这项规则修改提意见:电子病历系统、患者门户这类医疗记录技术,以后不再收销售税。
修正草案10月30日(周五)刊登在《德州公报》(Texas Register),之后有30天公众意见期,审计长官网写明到11月29日截止。草案还不是最终规则,正式通过前,现行规则照样执行。
德州医疗记录销售税是怎么来的
按审计长办公室的说法,现在德州对医生和医院使用在线医疗记录所付的费用征收销售税,这笔额外成本最后会推高看病的价格。
这个规定是前任审计长时期定下的。当时存储、共享医疗记录的技术被当成应税项目,审计长说,这等于德州人光是查看自己的医疗信息,都可能要被征税。
Huffines 说,他9月参加一次圆桌会,在场有小企业主和医生。医生告诉他,自己调阅本院病人的电子病历,也要交销售税。
他的原话是:“没有哪个德州人应该为了看自己的病历交税,也没有哪个医生应该因为调出眼前这位病人的病历而被征税。”
审计长行政令:电子病历和患者门户拟免销售税
10月6日,Huffines 签署行政令 DH-2026-02,要求修改州行政法规第3.342条,也就是管“信息服务”怎么收税的那一条。新规则写清楚:医疗记录这类服务,既不算应税的“信息服务”,也不算应税的“数据处理服务”。
按审计长公布的内容,下面这几类收费将不再征税:
- 电子健康记录(EHR)系统;
- 电子病历(EMR)系统;
- 患者门户(patient portal),就是病人上网看化验结果、跟医生发消息的那种网站或App;
- 其他用来保存、查看或共享医疗记录的医疗技术系统。
Huffines 还说:“这就是不花纳税人一分钱也能降低医疗成本的办法:别再收这笔税。”
这是他“纳税人优先”项目(Taxpayer First Project)的一部分。9月30日,他已经用另一份行政令取消了外卖、叫车、网购时平台服务费上的“隐形双重税”。他表示,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的征税解释还会接着审查,以后可能再提出别的修改。
诊所每月交多少税?按德州销售税率算一笔账
审计长官网公布的税率是:德州州销售税6.25%,城市、县等地方最多再加2%,合计最高8.25%。
按州税法第151.351条,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有20%的部分免税,也就是只按收费的80%计税。
我们按这个规则自己估算一下:假设一家小诊所每月电子病历系统费1000美元,按80%也就是800美元计税,税率8.25%的话,每月大约66美元,一年大约792美元。实际金额要看系统收费和当地税率。
单看一家诊所,这笔钱不算大,可全州那么多诊所、医院加在一起,就不是小数目了。按审计长的说法,这类成本最终会摊到看病的费用里。
指南:德州医疗记录销售税取消前要知道的事
- 受影响的是谁:直接受影响的是使用电子健康记录、电子病历、患者门户等系统的医生诊所、医院等医疗机构,以及向它们卖这类系统的软件公司。普通患者是间接受益,不需要办任何手续。
- 从什么时候开始:还没有生效日期。草案10月30日刊登,意见期结束后审计长办公室才会定最终版本,生效时间以正式公布为准。
- 现在要做什么:开诊所或做医疗软件的朋友,可以先翻一下自己的系统账单,看看现在交了多少销售税,心里有个数。想表达支持或提修改建议,可以写书面意见。
- 去哪里提意见、查进度:意见寄给审计长办公室负责税务的副审计长助理 Robin Robinson,地址 P.O. Box 13528, Austin, Texas 78711;也可以按审计长新闻稿公布的邮箱发邮件。草案全文看《德州公报》,进度看审计长官网的“拟议规则摘要”页面。
- 截止日期:意见必须在草案刊登后30天内送到,审计长官网写的截止日是2026年11月29日。邮寄的话要算上路上的时间,最好提前寄出。
- 常见误区一:以为“已经免税了”,现在就不交或不收这笔税。官方说得很清楚,草案不是最终规则,正式通过前现行规则仍然有效。
- 常见误区二:以为草案就是定稿。官方提醒,最终版本可能根据公众意见修改,范围和时间都可能变。
💡 Xiao Fang 认为:
取消医疗记录销售税,是一件实打实的减负好事。病历本来就是病人自己的信息,医生调出来看病还要交税,说不过去。不靠新增开支、只把多收的税停掉,就能给看病成本降一点压力,这对纳税人和医疗机构都是对的方向。
对在德州开诊所、牙科诊所或做医疗软件的华人朋友来说,这笔税直接关系到经营成本,普通华人家庭也能间接受益。草案还没定稿,账上照常处理;想说话的,盯住11月29日这个截止日期。
以官方公布为准,具体情况请咨询会计师、律师或相关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