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州检察长办公室 10 月 31 日宣布,选举诚信小组(EIU)逮捕了多名被指在 2026 年选举中非法投票的已定罪重罪犯。
据新闻稿,10 月 27 日一位市民举报,有在押、假释或缓刑中的重罪犯在哈里斯县投了票,并提供了公开信息。EIU 核实了相关人员身份、选民登记和投票记录,再交由德州刑事司法部(TDCJ)核实刑期状态。TDCJ 目前已确认,多人投票时仍在假释期,依德州法律不具备投票资格。10 月 30 日,蒙哥马利县签发逮捕令,检察长办公室警员随后实施逮捕。
新闻稿未公布被捕者姓名、人数和具体罪名。被捕者在定罪前推定无罪。检察长办公室表示仍在调查其他非法投票举报。
谁能在德州投票
- 重罪犯须服完全部刑期,包括监禁、假释、监管和缓刑,才恢复投票资格;获得符合条件的赦免也可恢复。
- 非公民(包括绿卡、工卡、学生签证持有人)不能在联邦选举投票(联邦法 18 U.S.C. 611),非法投票是移民法规定的递解出境理由。
- 对资格有疑问,请向所在县选举办公室或律师核实。
💡 Xiao Fang 认为:
守住投票资格这条线,保护的是每一张合法选票。华人家庭里如果有还没入籍的长辈收到选民登记卡,或者有人劝”顺手投一票”,先停下来核实,别让一张选票毁了身份。